《太阳照常升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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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一点,就同很多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,他还是觉得在美国住着舒心。而且,他发现了写作的快乐。他写了一部小说,虽然写得非常乏善可陈,但并没有后来评论家说的那么差。他博览群书,玩桥牌,打网球,甚至在当地一家健身房重新打起了拳击。


一天晚上,我们三人共进晚餐,我第一次发现他的女人对他的态度。我们首先在林荫大道饭店吃了饭,之后去了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。我们喝了好几杯白兰地。接着,我说我得走了。科恩一直在谈论着我俩的出行计划,准备去周围什么地方转转。他想离开城里,到外面好好走走。我建议我们先飞到斯特拉斯堡,然后徒步至圣奥代尔,或者阿尔萨斯的其他地方。“我在斯特拉斯堡认识一个女孩,她可以给我当向导。”我说。


有人在桌底下踢了我一脚。本以为是不小心踢到的,所以接着说:“她已经在那里待了两年了,对那里的名胜古迹如数家珍。而且人长得也非常漂亮。”


我又被踢了一下,我一看,只见弗朗西丝—罗伯特的女人,仰起下巴,板着面孔。


“真见鬼,”我说,“去什么斯特拉斯堡嘛,我们应该北上去布鲁日,或者去阿登高地。”


科恩如获重释。没有人再踢我了。我道了声晚安,然后便走了。科恩说同我一起出去,去街角买一份报纸。“我的老天,”他说,“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个女孩干吗?你没看到弗朗西丝的脸色吗?”


“没,我为什么要注意她脸色?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女孩,这同弗朗西丝有什么干系?”


“都一样。不管哪个女孩。总之,我不能去。”


“别傻帽了。”


“你不了解弗朗西丝。你压根儿不懂女人心。你没看到她脸色那么难看吗?”


“噢,好吧,”我说,“那我们去桑利斯吧。”


“别生气。”


“我没生气。桑利斯是个好去处。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饭店。可以在森林中远足,然后回家。”


“嗯,听起来感觉不错。”


“那这样,明天网球场见。”我说。


“晚安,杰克。”他说,说着往咖啡馆走。


“别忘了买报纸。”我说。


“没错。”他同我一起往前走,来到街角的书报亭。


“杰克,你没生气吧。”他手中拿着报纸,转过身来问道。


“没有,我生哪门子气?”


“明天打网球见。”他说。我看着他手中拿着报纸,往咖啡馆走。我挺喜欢他的,不过,很显然,弗朗西丝让他的日子不好过。

第二章


那年冬天,罗伯特·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到了美国。一家大出版社看中了他的小说。我听说,这次出门引起了一场争吵。我想,弗朗西丝大概就此失去了他。因为在纽约好几个女人对他投怀送抱,而且回国之后,他颇有改头换面之感。他对美国抱有从未有过的兴趣。他也不再那么单纯,而且变得有点滑头。出版商对他的小说大肆吹捧了一番,他则信以为真,觉得自己确实是才高八斗。接着,好几个女子献身于他,试图赢得他的心,这完全改变了他的眼界。有那么四年中,他的眼界只局限于他的妻子。有那么三年中,或者说差不多三年中,除了弗朗西丝之外,眼中没有其他女人。我敢肯定,他一生中也从未谈过恋爱。


大学生活过得不顺心,沮丧之际,便草草结了婚。后来,发现自己并不是妻子眼中的一切,失望之时,弗朗西丝缠上了他。他虽没有恋爱过,但是他知道自己对女人来说是一个未知的谜,颇有吸引力;他也知道,女人关心他,想和他生活在一起,这并不单是天赐的奇迹。这一切让他发生了变化,所以有人邀请他去家里做客,他也并不甚热衷。另外,科恩同纽约的一圈朋友玩一些大赌注的桥牌,下的赌注超过他的财力,不过所幸手气不错,赢了几百美元。这让他对自己的牌技颇为自负,几次向人夸夸其谈,若万不得已,如何靠桥牌为生。


然后,还有另外一件事情。他一直在读威廉·亨利·哈德森的小说。这听起来倒是桩无碍的事情,可科恩读了一遍又一遍《紫色大地》。如果一个人老大不小了才去读《紫色大地》,那是非常有害的。这本书讲述的是,一个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个极富浪漫气息的国度中,发生的风流韵事,书中非常出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写。


对于一个已三十四岁的男人,将此书作为生活指南,就好像一个同龄男人带着一整套更重实际的阿尔杰的著作,从法国修道院跑到华尔街,这是非常不牢靠的。我相信,科恩对《紫色大地》中的每句话都字字斟酌,视若箴言,就像听邓恩的报告一般。不要误解我的意思,他是有所取舍的,但是总的来说,他认为这本书很有道理。单是这本书就能让他躁动起来。直到有一天,他跑来我办公室,我方明白这书对于他的影响有多大。


“嘿,罗伯特,”我说,“你是来找我玩的吧?”


“你想不想去南美,杰克?”他问。


“没这个打算。”


“为什么?”


“说不上来,就是从未想过去。花销太大了,在巴黎也能完全看到南美人。”


“他们不是地道的南美人。”


“我看他们倒是挺地道的。我要将一周的通讯故事赶联动船车发出,我现在只写完了一半。”


“你知道一些丑闻吗?”我问。


“不知道。”


“你那些‘尊贵’的朋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