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家国天下:现代中国的个人、国家与世界认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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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政治法律共同体,还是像家那样同时又是一个文化伦理共同体?这涉及nation-state的双重性,state是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,是一个去伦理、去文化的政治法律共同体,而nation内涵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、宗教、语言、风俗传统,是一个充满伦理性和文化性的民族共同体。前一个共同体与家截然两极,但后一个共同体与家难舍难分,有着割不断、理还乱的内在联系。一个民族国家共同体,并不像权利自由主义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个法的共同体、一个“程序共和国”,它也是一个具有公共意志和公民德性的“伦理共和国”。无论是公共意志,还是公民德性的建立,都有赖于一个富有生机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公共政治文化。今天我们要超越两种关于国家的极端看法,一种是将国与家绝对隔绝,将国家仅仅视为没有内在价值的工具,另一种是将国与家混为一谈,将国家自然化、家族化,认为国家像家一样具有天然的绝对权威性,朕即国家,国家就是“家天下”。应该看到,国类似于家,但又不是家,国家不是工具,也非新的神灵,它是属于全体国民的、具有内在价值的命运共同体。不管你喜欢她还是憎恨她,她总是在那里,而且内化为每个人命运的一部分。因此,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为自己理想中的民族国家共同体而努力,参与国族建构和制度建构,让我们的国家真正成为值得每一个公民去爱、引为自豪的身心家园。
再讨论国与天下。到了近代,超越的天下价值被祛魅,国家理性成为最高原则。但祛魅之后的现代社会,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性,除了国家理性之外,还有代替了超越意志(上帝或天命)的世俗化的启蒙理性。启蒙理性代表了新的天下价值,落实在个人便是自由与平等,作为一种新的普世文明,其对国家理性构成了最强的制约。但国家理性总是有一种内在的冲动,试图挣脱和凌驾于一切宗教和人文的规约,权势成为其唯一的目的,国家成为超道德的利维坦。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不再是超越的宗教或道德形而上学,而是所谓的国家与国民的同一性。国家一旦具有最高主权的形式,而不再有外在的道德规范,其内在的权势便如同恶魔一样自我繁殖,向外扩张。本来,国家理性与启蒙理性都是现代性的内在要求,国家理性与启蒙理性各有其内在价值,并非目的与手段的关系,然而,德国、日本在现代崛起的历史表明,倘若国家理性缺乏宗教、人文和启蒙价值的制约,任凭其内在的权势扩张蔓延,便会从霍布斯式的功利主义走向保守的浪漫主义,蜕变为缺乏道德取向的价值虚无主义,而最后催生出反人文、反人性的国家主义怪胎。国家能力愈强大,国家理性便愈自以为是,其坠落悬崖的危险性也就愈大。
<b>四、再嵌化:家国天下新秩序中的自我认同</b>
现代社会的个人乃是“大脱嵌”的产物,其从家国天下的共同体中游离出来,成为自我本真性的原子化个人。一个“脱嵌”了的个人,乃是一个没有负担的自我,石元康对此有精彩的分析:现代人视自我为一个可以独立于外在世界而存在的实体。笛卡尔“我思故我在”的命题所表达的就是这种可以独立于世界而存在的自我。构成自我的并非所选择的价值,而是个人能够作选择的能力。自我仅由选择能力所构成,他与目的的关系,只是一种拥有的关系,而这些目的并不能构成他自我的一部分。即使他接受某些价值,价值与他之间依然存在着鸿沟。[9]
按照麦克弗森(B.Macpherson)的观点,现代的个人是“占有性的个人主义”。麦克弗森所说的“占有性的个人主义”,是指在一个占有性的市场社会中,个人的本质被理解为他就是自己的所有者,既不是一个道德主体,也不是某个社群的组成部分,他通过对自己以及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的占有,来证明自己。社会就是由这样一些个人所有者组成的。[10]在过去,人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认同,与家国天下共同体有关,但在世俗化时代,人变成经济学、政治学知识中的概念,成为财富与权力的主体,人的本质属性与占有和控制有关。世俗化的社会,便是一个以权力和金钱为轴心、由占有性的“经济理性人”组成的市场社会。世俗时代的原子化个人,既没有社群,也没有历史,只是一个充满了物欲和追求的经济理性人。他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,而这个外部世界,是一个以利益为轴心的市场世界,缺乏温情,也没有意义。个人与这个市场世界的关系,只是物欲的和功利的关系,也就是由各种交换、占有和控制形成的非人格化关系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现代社会除了原子化的个人之外,就没有家国、社群和国家。只是对于个人来说,无论是传统的家族、地方社群或宗教团体,还是现代的社会组织,都是工具性的,外在于自我,并非自我构成的一部分,这些外在的社群,只是个人实现自我的手段。个人与社群的关系,是拥有者与拥有物的关系,个人是具有本真性的自我,他随时可以抛弃这些外在的拥有物,或者另外选择更具工具性价值的社群。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也是如此,国家对于公民来说也是实现个人权利或公共福利的工具,为了避免霍布斯所说的“一切人反对一切人”的丛林世界,国家只是一种维持和平秩序的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