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罗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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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,有什么响了一声,像是有人用刀子碰到了玻璃杯,这声音盖过了花园里的低声交谈声。
“我恐怕该告辞了。”主教说,将唇边的渣滓擦掉,“使命在召唤我了。”
他向玫瑰花丛边的支架台走去,教士服在他的脚踝边飘动,都被打湿了。
他走后,贝尔德博斯太太来到母亲身边。
“你和主教聊得够久的。”她说,还开玩笑地用手肘碰碰母亲的手臂,“你们都说什么了?”
母亲笑笑。“我有个重大消息。”她说。
——●——
几个星期后,母亲将有意者组织起来开会,先把活动搞起来,以免主教改变主意,毕竟他这个人经常朝令夕改。她建议大家到我家来,讨论去何处朝圣,不过我母亲的心里只有一个目的地。
在约定好的那天晚上,人们冒雨前来,身上散发着潮湿和他们吃过的晚餐的气味:有贝尔德博斯夫妇,神父宅邸女管家邦丝小姐和她的未婚夫大卫·霍布斯。他们把外套挂在小门廊,还把鞋子脱下放在那里,门廊的瓷砖上布满了裂缝,这下更是充满了难以去除的臭味。他们聚在我家前厅,焦急地看着壁炉架上的钟表,茶具都摆好了,可除非伯纳德神父来了,不然他们是没法真正放松下来的。
门铃终于响了,大家都站起来,母亲去开门。伯纳德神父站在门外,因为下雨的缘故,他缩着肩膀。
“快请进,快请进。”母亲说。
“谢谢,史密斯太太。”
“您还好吗,神父?”她说,“但愿您没有淋得太湿。”
“没有,没有,史密斯太太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他的脚在鞋子里一动,就咯吱咯吱响,“我本人很钟爱雨天。”
母亲不知道他是不是语带讽刺,在说反话,因此笑得有些勉强。她并不常见到牧师具备这样的特点。毕竟维尔弗雷德神父是个极为严肃的人。
“是呀,下雨对花朵有好处。”她只想到这么一句话来回答。
“说得不错。”伯纳德神父道。
他回头看看他的汽车。
“史密斯太太,请问我可以把蒙罗也带进来吗?它不喜欢独自待着,而且雨水打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快把它逼疯了。”
“蒙罗?”母亲看着他身后说。
“是按照麦特的名字取的。”
“麦特?”
“就是麦特·蒙罗啊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“它是我唯一的弱点,史密斯太太,我可以向你保证。我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就它的问题征求上帝的意见,但我觉得上帝已经放弃我了,认为我这个人注定失败了。”
“很抱歉。”母亲说,“您到底在说谁?”
“就是那个对着窗户露光屁股的疯狂小家伙呀。”
“您的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噢,好的。”母亲说,“我想没问题。它不会……您知道的,它不会的,是吧?”
“当然,史密斯太太,它是条很规矩的狗,只是到里面睡个觉而已。”
“没问题的,埃丝特。”父亲说道。于是伯纳德神父走到车边,牵着一条黑色拉布拉多犬走了回来,狗狗在门垫上打了个喷嚏,冻得瑟瑟发抖,随即到火边趴下,活像是一直住在我家。
母亲让伯纳德神父坐在电视机旁边的一把扶手椅上,那把椅子很旧了,介于橄榄色和米色之间,母亲给它套了带花边的椅套,希望借此让它美观一点,而且,在她认为没人看着的时候,还用父亲的水平尺去量椅套直不直。
他谢过她,用一条手帕擦擦眼眉,然后坐下。他坐好之后,其他人才坐下。母亲搓了搓手指,看了我一眼,这就跟踢屁股的效果是一样的。在我家,只要有人来,就要由我首先来给客人倒茶、分发饼干,于是,我跪在桌边,给伯纳德神父倒了一杯茶,并把茶放在盖着硬挺盖布的电视机顶上,现在是大斋节,教堂里的十字架和雕塑也都盖着盖布。
“谢谢,通托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会意地对我笑笑。
他来到圣裘德后就给我起了这个外号。他是独行侠,而我就是通托。是有点幼稚,我知道,但我喜欢想象我们两个并肩战斗的画面,就跟突击队漫画故事里的人一样。不过我可不知道我们要和谁战斗。也许是魔鬼吧。还有异教徒,贪吃者,浪费者,所有维尔弗雷德神父曾经教我们去鄙视的人。
伯纳德神父在扶手椅上挪了挪,想坐得舒服点,弄得椅子嘎吱嘎吱直响,我再一次深深地震撼于他竟然有这么大的块头。他是安特里姆一个农民的儿子,不到三十岁,但多年的辛苦劳作让他看起来像个中年人。他的脸部线条很坚硬,皮肤粗糙,鼻子有点瘪,衣领后面的脖颈上有一层赘肉。他的头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,还抹着发油,就好像头上一顶坚固的头盔。但他的手似乎与圣餐杯、圣饼盒完全不搭调。他十几岁时一直在干砌墙活儿,还要按住小公牛,好在牛耳朵上刻痕,因此,他的一双手变得又大又红,像皮革一样坚硬。如果不是他的牧师领和羊毛一般柔软的声音,你肯定会以为他是个看门人或是银行劫匪。
然而,我说过了,圣裘德的每个人都是一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。他就是那种讨人喜欢的人。单纯,诚实,容易相处。他与男人们称兄道弟,而和年纪比他大一倍的女人在一起,他却表现得像慈父一般。但我看得出来,母亲对他的态度则有所保留。他是牧师,
“我恐怕该告辞了。”主教说,将唇边的渣滓擦掉,“使命在召唤我了。”
他向玫瑰花丛边的支架台走去,教士服在他的脚踝边飘动,都被打湿了。
他走后,贝尔德博斯太太来到母亲身边。
“你和主教聊得够久的。”她说,还开玩笑地用手肘碰碰母亲的手臂,“你们都说什么了?”
母亲笑笑。“我有个重大消息。”她说。
——●——
几个星期后,母亲将有意者组织起来开会,先把活动搞起来,以免主教改变主意,毕竟他这个人经常朝令夕改。她建议大家到我家来,讨论去何处朝圣,不过我母亲的心里只有一个目的地。
在约定好的那天晚上,人们冒雨前来,身上散发着潮湿和他们吃过的晚餐的气味:有贝尔德博斯夫妇,神父宅邸女管家邦丝小姐和她的未婚夫大卫·霍布斯。他们把外套挂在小门廊,还把鞋子脱下放在那里,门廊的瓷砖上布满了裂缝,这下更是充满了难以去除的臭味。他们聚在我家前厅,焦急地看着壁炉架上的钟表,茶具都摆好了,可除非伯纳德神父来了,不然他们是没法真正放松下来的。
门铃终于响了,大家都站起来,母亲去开门。伯纳德神父站在门外,因为下雨的缘故,他缩着肩膀。
“快请进,快请进。”母亲说。
“谢谢,史密斯太太。”
“您还好吗,神父?”她说,“但愿您没有淋得太湿。”
“没有,没有,史密斯太太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他的脚在鞋子里一动,就咯吱咯吱响,“我本人很钟爱雨天。”
母亲不知道他是不是语带讽刺,在说反话,因此笑得有些勉强。她并不常见到牧师具备这样的特点。毕竟维尔弗雷德神父是个极为严肃的人。
“是呀,下雨对花朵有好处。”她只想到这么一句话来回答。
“说得不错。”伯纳德神父道。
他回头看看他的汽车。
“史密斯太太,请问我可以把蒙罗也带进来吗?它不喜欢独自待着,而且雨水打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快把它逼疯了。”
“蒙罗?”母亲看着他身后说。
“是按照麦特的名字取的。”
“麦特?”
“就是麦特·蒙罗啊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“它是我唯一的弱点,史密斯太太,我可以向你保证。我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就它的问题征求上帝的意见,但我觉得上帝已经放弃我了,认为我这个人注定失败了。”
“很抱歉。”母亲说,“您到底在说谁?”
“就是那个对着窗户露光屁股的疯狂小家伙呀。”
“您的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噢,好的。”母亲说,“我想没问题。它不会……您知道的,它不会的,是吧?”
“当然,史密斯太太,它是条很规矩的狗,只是到里面睡个觉而已。”
“没问题的,埃丝特。”父亲说道。于是伯纳德神父走到车边,牵着一条黑色拉布拉多犬走了回来,狗狗在门垫上打了个喷嚏,冻得瑟瑟发抖,随即到火边趴下,活像是一直住在我家。
母亲让伯纳德神父坐在电视机旁边的一把扶手椅上,那把椅子很旧了,介于橄榄色和米色之间,母亲给它套了带花边的椅套,希望借此让它美观一点,而且,在她认为没人看着的时候,还用父亲的水平尺去量椅套直不直。
他谢过她,用一条手帕擦擦眼眉,然后坐下。他坐好之后,其他人才坐下。母亲搓了搓手指,看了我一眼,这就跟踢屁股的效果是一样的。在我家,只要有人来,就要由我首先来给客人倒茶、分发饼干,于是,我跪在桌边,给伯纳德神父倒了一杯茶,并把茶放在盖着硬挺盖布的电视机顶上,现在是大斋节,教堂里的十字架和雕塑也都盖着盖布。
“谢谢,通托。”伯纳德神父说,会意地对我笑笑。
他来到圣裘德后就给我起了这个外号。他是独行侠,而我就是通托。是有点幼稚,我知道,但我喜欢想象我们两个并肩战斗的画面,就跟突击队漫画故事里的人一样。不过我可不知道我们要和谁战斗。也许是魔鬼吧。还有异教徒,贪吃者,浪费者,所有维尔弗雷德神父曾经教我们去鄙视的人。
伯纳德神父在扶手椅上挪了挪,想坐得舒服点,弄得椅子嘎吱嘎吱直响,我再一次深深地震撼于他竟然有这么大的块头。他是安特里姆一个农民的儿子,不到三十岁,但多年的辛苦劳作让他看起来像个中年人。他的脸部线条很坚硬,皮肤粗糙,鼻子有点瘪,衣领后面的脖颈上有一层赘肉。他的头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,还抹着发油,就好像头上一顶坚固的头盔。但他的手似乎与圣餐杯、圣饼盒完全不搭调。他十几岁时一直在干砌墙活儿,还要按住小公牛,好在牛耳朵上刻痕,因此,他的一双手变得又大又红,像皮革一样坚硬。如果不是他的牧师领和羊毛一般柔软的声音,你肯定会以为他是个看门人或是银行劫匪。
然而,我说过了,圣裘德的每个人都是一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。他就是那种讨人喜欢的人。单纯,诚实,容易相处。他与男人们称兄道弟,而和年纪比他大一倍的女人在一起,他却表现得像慈父一般。但我看得出来,母亲对他的态度则有所保留。他是牧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