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氏家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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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然出自黄门口,则另有别肠,除却利害二字,更无家训矣,此所谓貌合而神离。”
〔九〕卢文曰:“运为,即云为。管子戒篇注:‘云,运也。’”器案:琴堂谕俗编正作“云为”。运为,犹言所为,运即音云,施肩吾春日美新绿词:“天公不语能运为,驱遣羲和染新绿。”正读平声,用法与此相同,则六朝、唐人,俱以运为作云为用也。
〔一0〕卢文曰:“各本‘欲’皆作‘欲’。”案:少仪外传上、事文类聚后六引作“欲”,今从之。
〔一一〕诫,元注:“一本作‘训’。”
〔一二〕黄叔琳曰:“曲传常态,善道凡情,可为炯戒也。”卢文曰:“说文:‘诃,大言而怒也。从言,可声,虎何切。’”元注:“‘笑’,一本作‘嗤’。”
〔一三〕骄,元注:“一本作‘x’。”案:家范引正作“x”。
〔一四〕复,元注:“一本作‘乃’。”案:家范、琴堂谕俗编引正作“乃”。
〔一五〕于,少仪外传、通录二引作“乎”。
〔一六〕卢文曰:“汉书贾谊传引。”器案:抱朴子勖学篇:“盖少则志一而难忘,长则神放而易失,故修学务早,及其精专,习与性成,不异自然也。”足为此说注脚。
〔一七〕司马温公书仪四:“古有胎教,况于已生?子始生未有知,固举以礼,况于已有知?孔子曰:‘幼成若天性,习惯如自然。’颜氏家训曰:‘教妇初来,教子婴孩。’故慎在其始,此其理也。若夫子之幼也,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,每致侮詈父母,殴击兄姊,父母不加诃禁,反笑而奖之,彼既未辨好恶,谓礼当然;及其既长,习已成性,乃怒而禁之,不可复制,于是父疾其子,子怨其父,残忍悖逆,无所不至。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,不能防微杜渐,溺于小慈,养成其恶故也。”困学纪闻一:“(易)蒙之初曰发,家人之初曰闲。颜氏家训曰:‘教儿婴孩,教妇初来。’”翁元圻注:“杨诚斋易家人初九传:‘妇训始至,子训始稚。’盖本此。”至正直记一曰:“‘惜儿惜食,痛子痛教。’此言虽浅,可谓至当。至‘教子婴孩,教妇初来’,亦同。”案:教儿,少仪外传作“教子”,与书仪、至正直记同。又野客丛书二九引此文,二语倒植,与困学纪闻、至正直记同。
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;但重于诃怒〔一〕。伤其颜色,不忍楚挞惨〔二〕其肌肤耳。当以疾病为谕,安得不用汤药针艾〔三〕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训者,可愿〔四〕苛虐于骨肉乎?诚不得已也。
〔一〕文选喻巴蜀檄:“重烦百姓。”李善注:“重,难也;不欲召聚之。”怒,类说四四引作“恐”。
〔二〕类说“不”上有“又”字,“挞”下无“惨”字。礼记学记:“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”注:“楚,荆也。”
〔三〕类说“艾”作“灸”。
〔四〕可愿,颜本作“岂愿”,家范同。
王大司马母魏夫人〔一〕,性甚严正;王在湓城
〔二〕时,为三千人将,年u四十,少不如意,犹捶挞之,故能成其勋业。梁元帝时〔三〕,有一学士,聪敏
〔四〕有才,为父所宠,失于教义:一言之是,遍于行路,终年誉之;一行之非,R藏文饰〔五〕,冀其自改。年登婚宦〔六〕,暴慢日滋,竟以言语不择,为周逖
〔七〕抽肠衅鼓〔八〕云。
〔一〕赵曦明曰:“梁书王僧辩传:‘僧辩字君才,右卫将军神念之子也。世祖以僧辩为征东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江州刺史,封长宁县公,承圣三年,加太尉、车骑大将军;顷之,丁母太夫人忧,策谥曰贞敬太夫人。夫人姓魏氏,性甚安和,善于绥接,家门内外,莫不怀之。及僧辩克复旧京,功盖天下,夫人恒自谦损,不以富贵骄物,朝野咸共称之,谓为明哲妇人也。’”钱大昕曰:“注中应增入‘贞阳既践位,仍授僧辩大司马,领太子太傅、扬州牧’数句,则‘大司马’字,方有着落。”
〔二〕赵曦明曰:“寻阳记:‘晋武太康十年,因江水之名,而置江州;成帝咸和元年,移理湓城,即今郡是。’”
〔三〕赵曦明曰:“梁书元帝纪:‘世祖孝元皇帝讳绎,字世诚,小字七符,高祖第七子也,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,即皇帝位于江陵。’”
〔四〕少仪外传上引“敏”作“明”。
〔五〕通录二引“R”作“掩”,文同。卢文曰:“文,亦饰也。集韵文运切。”
〔六〕婚宦,即后娶篇所谓“宦学婚嫁”,为六朝人习用语。本书后娶篇:“爰及婚宦。”列子力命篇:“语有之:‘人不婚宦,情欲失半;人不衣食,君臣道息。’”世说新语栖逸篇:“李Q是茂曾第五子,清贞有远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”宋书郑鲜之传:“文皇帝以东关之役,尸骸不反者,制其子弟,不废婚宦。”北史韩麒麟传:“朝廷每选举人士,则校其一婚一宦,以为升降,何其密也。”法苑珠林七五、太平广记二九四引幽明录:“此人归家,遂不肯别婚,辞亲出家作道人。……后母老迈,兄丧,因还婚宦。”
〔七〕卢文曰:“周逖无考,唯陈书有周迪传,梁元帝授迪持节通直散骑常侍、壮武将军、高州刺史,封临汝县侯。始与周敷相结,后绐敷害之。其人强暴无信义,宜有斯事。但未知此学士何人耳。”
〔八〕史记高纪:“而衅鼓。”集解:“应劭云:‘衅,祭也,杀牲以血涂鼓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〔九〕卢文曰:“运为,即云为。管子戒篇注:‘云,运也。’”器案:琴堂谕俗编正作“云为”。运为,犹言所为,运即音云,施肩吾春日美新绿词:“天公不语能运为,驱遣羲和染新绿。”正读平声,用法与此相同,则六朝、唐人,俱以运为作云为用也。
〔一0〕卢文曰:“各本‘欲’皆作‘欲’。”案:少仪外传上、事文类聚后六引作“欲”,今从之。
〔一一〕诫,元注:“一本作‘训’。”
〔一二〕黄叔琳曰:“曲传常态,善道凡情,可为炯戒也。”卢文曰:“说文:‘诃,大言而怒也。从言,可声,虎何切。’”元注:“‘笑’,一本作‘嗤’。”
〔一三〕骄,元注:“一本作‘x’。”案:家范引正作“x”。
〔一四〕复,元注:“一本作‘乃’。”案:家范、琴堂谕俗编引正作“乃”。
〔一五〕于,少仪外传、通录二引作“乎”。
〔一六〕卢文曰:“汉书贾谊传引。”器案:抱朴子勖学篇:“盖少则志一而难忘,长则神放而易失,故修学务早,及其精专,习与性成,不异自然也。”足为此说注脚。
〔一七〕司马温公书仪四:“古有胎教,况于已生?子始生未有知,固举以礼,况于已有知?孔子曰:‘幼成若天性,习惯如自然。’颜氏家训曰:‘教妇初来,教子婴孩。’故慎在其始,此其理也。若夫子之幼也,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,每致侮詈父母,殴击兄姊,父母不加诃禁,反笑而奖之,彼既未辨好恶,谓礼当然;及其既长,习已成性,乃怒而禁之,不可复制,于是父疾其子,子怨其父,残忍悖逆,无所不至。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,不能防微杜渐,溺于小慈,养成其恶故也。”困学纪闻一:“(易)蒙之初曰发,家人之初曰闲。颜氏家训曰:‘教儿婴孩,教妇初来。’”翁元圻注:“杨诚斋易家人初九传:‘妇训始至,子训始稚。’盖本此。”至正直记一曰:“‘惜儿惜食,痛子痛教。’此言虽浅,可谓至当。至‘教子婴孩,教妇初来’,亦同。”案:教儿,少仪外传作“教子”,与书仪、至正直记同。又野客丛书二九引此文,二语倒植,与困学纪闻、至正直记同。
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;但重于诃怒〔一〕。伤其颜色,不忍楚挞惨〔二〕其肌肤耳。当以疾病为谕,安得不用汤药针艾〔三〕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训者,可愿〔四〕苛虐于骨肉乎?诚不得已也。
〔一〕文选喻巴蜀檄:“重烦百姓。”李善注:“重,难也;不欲召聚之。”怒,类说四四引作“恐”。
〔二〕类说“不”上有“又”字,“挞”下无“惨”字。礼记学记:“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”注:“楚,荆也。”
〔三〕类说“艾”作“灸”。
〔四〕可愿,颜本作“岂愿”,家范同。
王大司马母魏夫人〔一〕,性甚严正;王在湓城
〔二〕时,为三千人将,年u四十,少不如意,犹捶挞之,故能成其勋业。梁元帝时〔三〕,有一学士,聪敏
〔四〕有才,为父所宠,失于教义:一言之是,遍于行路,终年誉之;一行之非,R藏文饰〔五〕,冀其自改。年登婚宦〔六〕,暴慢日滋,竟以言语不择,为周逖
〔七〕抽肠衅鼓〔八〕云。
〔一〕赵曦明曰:“梁书王僧辩传:‘僧辩字君才,右卫将军神念之子也。世祖以僧辩为征东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江州刺史,封长宁县公,承圣三年,加太尉、车骑大将军;顷之,丁母太夫人忧,策谥曰贞敬太夫人。夫人姓魏氏,性甚安和,善于绥接,家门内外,莫不怀之。及僧辩克复旧京,功盖天下,夫人恒自谦损,不以富贵骄物,朝野咸共称之,谓为明哲妇人也。’”钱大昕曰:“注中应增入‘贞阳既践位,仍授僧辩大司马,领太子太傅、扬州牧’数句,则‘大司马’字,方有着落。”
〔二〕赵曦明曰:“寻阳记:‘晋武太康十年,因江水之名,而置江州;成帝咸和元年,移理湓城,即今郡是。’”
〔三〕赵曦明曰:“梁书元帝纪:‘世祖孝元皇帝讳绎,字世诚,小字七符,高祖第七子也,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,即皇帝位于江陵。’”
〔四〕少仪外传上引“敏”作“明”。
〔五〕通录二引“R”作“掩”,文同。卢文曰:“文,亦饰也。集韵文运切。”
〔六〕婚宦,即后娶篇所谓“宦学婚嫁”,为六朝人习用语。本书后娶篇:“爰及婚宦。”列子力命篇:“语有之:‘人不婚宦,情欲失半;人不衣食,君臣道息。’”世说新语栖逸篇:“李Q是茂曾第五子,清贞有远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”宋书郑鲜之传:“文皇帝以东关之役,尸骸不反者,制其子弟,不废婚宦。”北史韩麒麟传:“朝廷每选举人士,则校其一婚一宦,以为升降,何其密也。”法苑珠林七五、太平广记二九四引幽明录:“此人归家,遂不肯别婚,辞亲出家作道人。……后母老迈,兄丧,因还婚宦。”
〔七〕卢文曰:“周逖无考,唯陈书有周迪传,梁元帝授迪持节通直散骑常侍、壮武将军、高州刺史,封临汝县侯。始与周敷相结,后绐敷害之。其人强暴无信义,宜有斯事。但未知此学士何人耳。”
〔八〕史记高纪:“而衅鼓。”集解:“应劭云:‘衅,祭也,杀牲以血涂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