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龙旗飘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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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1年6月,日本派使臣大藏卿藤原宗臣(一记伊达宗城),与柳原前光再次来华,拿着准备好的蓝本,到中国谈判订约。
这个条约的蓝本,与柳原所讲并不相符,有的地方就是改头换面,但有的地方则大相径庭。
此前的话,都是谎言。
“图穷匕首见”,彻底露出了日本人包藏的祸心——果然是处处“援照西例”,企图均沾列强在华利益。
自己被西洋强加的不平等条约尚在,就想骑在大清头上,享受与西洋一样的待遇,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?
李鸿章不干了!不谈了!
小日本遭到严辞拒绝,没办法,就死乞白咧的再三叨叨,拉着大清的衣袖,再不行就拉着衣角、抱着大腿。最后好歹还是订了个框架性意见——“条约十八款,通商章程三十三款,互遣使臣,设领事,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,而禁其私入内地……”
定是定了,但,确实没有给什么特殊照顾!
特别是,没有写入“最惠国待遇”条款。
虽然含有双边享有领事裁判权,互相承认协定关税等,但你有我也有,基本上也是对等的。
仔细扒拉扒拉这个条约的内容,可以讲,是比较公平的。
比较公平,在日本人看来,就是不行。
未能得到最惠国待遇和在中国内地的通商权,日本人那是相当的不满。
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!
达不到目的,决不罢休。
不等互换条文就撤换了使臣,另派别人要求改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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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,再换人改约
日本派来的“主要代表”不是别人,就是政府比较满意的忽悠高手柳原前光。
本以为搭上桥,就可以交给别人了,现在头痛又落在了自己头上,不知柳原到哪里倒“苦水”。
1872年,柳原前光再次来华,硬着头皮,忽悠。
说出花来也不好使了。谁都清楚他那药瓶子里装的什么货色——叨叨来叨叨去,不就是要按西洋的标准办?
“罢宗臣官,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,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,欲酌改所议事件,与欧西一律,豫拟条款请商。”
这段记载十分令人费解。
费解的是日本人的举动。
日本确实一直想与西方各国修改条约,也就是废除现有条约中的不平等条款——租界、领事裁判权、协定海关税率……当然目前只是想想,“路漫漫其修远兮”,所谓“来岁修约”,只是日本人一厢情愿的想象,换句话说,没影的事。
拿没影的事做由头,似乎只是想找个搭讪的借口,避免太突兀,让大清觉得日本没信用,毕竟说好了的事这么快就变,说不过去,搞不好定约的事就彻底扯破了。
但,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,关键是,与“西欧一律”。
什么样的“一律”?
如果日本诚心想与各国平等交往,正常的情况,应从现在做起,中日定一个平等公平的条约,不能作为日本对外交往的典范,至少给欧美看看。
再说大清不曾欺侮你,你日本首先要善待大清,打下一块友好基石。
可是,那是人性角度的想法。
日本人的理想是:与西洋一样,享受对华最惠国待遇。
噢,我明白了——日本人是神经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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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大个明显的动作,得有个漫天的大谎说不定还遮得住,你整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还是小小的由头,明显不相称嘛。
这种理由,亏日本人还能说得这么仗势。那不是十分牵强,而是混蛋逻辑百分百——你小日本谋求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,到底是想修改西洋强加的不平等条款,还是要发扬自虐的特殊嗜好,再降低一点底线?
再说了,日本人又是通过什么过程推理出必须与“欧西一律”这个结论的?
好比,突然有一天,有一个还算熟的人突然跑来,告诉你:
大哥,我过几天要去看“小英”、“小法”他们。
——你看他们干啥?
我去找他们要点东西。
——噢。(他们凭什么给你东西,他们拿你的也不会还的)那你找我啥事?
大哥,你能不能把以前给“小英”、“小法”的东西,一样儿也给我一份?
……